京山市发改局招投标权责清单
监管职责
(一) 负责电力和能源等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管理工程咨询企业。
(三)指导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监督依据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监管对象
招投标市场主体。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24-6218256。
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