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畅通公共资源招投标领域网上异议投诉举报等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及集中整治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充分利用网络渠道提出及处理异议、投诉、举报,实现各环节全流程电子化,确保今年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落实措施通知如下:
一、凡进入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京山市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做到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京山市电子交易平台后,依法在网上提出异议、投诉、举报,答复及处理均在网上进行。完善平台在线填报,实现能查出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原因,查看未中标的原因及否决投标的原因。评标结果公示信息内容格式化、进一步完整。
二、工程项目的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投诉、举报分别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投诉处理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举报处理办法》处理。
三、严禁当事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以非法渠道获取证明材料,否则,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行政监督部门作为恶意行为列入不良内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实举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在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或有关媒体上公布,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
五、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等信息均已在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人公告中公布。综合监管机构(即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0724-6810769,QQ邮箱:3145584090@qq.com。
特此通知。
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京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